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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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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黑庄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朝阳区卫健委下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始建于1958年,医院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 黑庄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万子营社区卫生服务站、郎辛庄社区卫生服务站、郎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怡景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鲁店社区卫生服务站、东旭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双树社区卫生服务站、小鲁店等八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部门机构设置:综合医疗科、内、外、妇科、儿科、口腔科、保健科、急诊科、中医科、康复科、针灸按摩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护理科、药房、慢病科、财务科、院办等项卫生服务。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社管中心、区医保中心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5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047.54万元,比上年增加97.68万元,增长1.4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695.80万元,比上年增加488.39万元,增长9.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1.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3.92%;事业收入3,153.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5.36%;其他收入41.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89.36万元,比上年增加199.88万元,增长3.64%,其中:基本支出5,443.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68%;项目支出245.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27.58万元,比上年增加149.11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另外公共安全支出增加了资金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38.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6%;教育支出4.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4%;卫生健康支出2,187.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8.6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8.6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8.6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8.67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1.新冠疫苗接种一次性补助经费;2.应检尽检本市及非本市参保人员核酸检测费用。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1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4.1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培训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51.6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39万元,增长6.9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50.2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97万元,增长6.36%。主要用于退休费及场乡体制转制前退休人员经费。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0.0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2021年“四就近”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援派人才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187.2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3.62万元,增长16.12%。其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1年度决算1,976.0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2.50万元,增长4.91%。主要用于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和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公共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111.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1.4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基本、重大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
“中医药”(款)2021年度决算2.1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振兴发展,基层能力提升。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88.5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8.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9.0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老年人医事服务费减免补助;流感疫苗接种经费;新生儿残疾筛查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35.6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29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9万元减少0.40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40万元减少0.4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29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2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8.29万元持平。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4台,71.1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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